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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组织党员认真学习、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用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一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,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 (二)抓好机关党建,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。抓好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;完善党内民主制度,严格组织生活,抓好基层建设;坚持党员标准,做好发展工作;搞好党风,严格纪律,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。 (三)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。 (四)按照党章和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的规定,对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。 (五)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,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 (六)协助党组加强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管理,配合机关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,对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。 (七)对省经信委机关工会、团委实行领导,认真讨论研究他们的重大问题,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和职责,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委工作大局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 (八)在党组的指导下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战工作。 (九)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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